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正文

60岁及以上老人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2021-04-09 10:56:34作者:徐鹏航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陈佳丽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徐鹏航)国家卫健委官网近日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答》,明确现阶段,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将60岁及以上老人纳入接种范围。60岁以上老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效果如何?需要注意什么?专家表示,建议接种,但需注意基础性疾病。

国家卫健委表示,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提醒,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大,但又是预防新冠肺炎需要保护的重点人群,因此在接种疫苗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对于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如果其基础性疾病通过常规治疗已经得到很好控制,则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如果基础性疾病正处于急性发作期,则应根据医生建议,考虑延缓接种。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疫苗接种禁忌有: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