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2020-12-02 11:26:17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编辑:王姗菲我来说两句 |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晋安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对辖区商超、餐饮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 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局领导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通报本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单位结合当前阶段冷链食品监管重点,强化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梳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采样、检测等职责分工。 全面排查,强化指导 持续对全区冷链食品仓储、加工、市场、零售环节进行全面摸排,不断更新、完善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建辖区冷链食品企业信息群,将辖区采购、销售冷链食品企业纳入其中,及时传导、宣贯相关防疫要求,指导企业落实防疫相关措施;定期通报近期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相关最新资讯。 强化监管,督促整改 严格夯实冷链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并按照“五全”管理措施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通过集中向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发放《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告知书》的方式,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定期开展环境消杀、从业人员新冠疫情防控的教育培训与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督促企业按规定落实外环境(含食品)核酸监测要求(每周至少一次核酸监测),并建立内部员工7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制度与人员和货品两本检测台账等工作。抓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职业防护,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严格冷链食品可追溯制度。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进口冷链食品进销数据应全部上传政府“一品一码”追溯平台,未纳入“一品一码”系统管理的食品零售经营者要通过纸质材料实行全流程可追溯,零售终端要登记进口冷链食品购买者信息以及联系电话。落实冷链食品追溯制度,核对供应商资质、进货证明,建立供销台账,做到每一批次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同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责任,每批进口冷链食品都要索要“三证”,凡不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