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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办第六专项检查组在我省开展督导检查

2020-11-17 09:42:27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2020年11月10日至14日,以中国安科院副院长魏利军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办第六专项检查组一行五人,在我省对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南平、三明及福州等地,对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双华有限公司2家硝酸铵生产企业前两轮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对“一企一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万华化学(福建)公司、东南电化有限公司2家“五类”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检查了相关设区市安办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情况以及化工园区认定和“小化工”专项整治推动等情况。

11月14日上午,省安办组织召开了工作汇报会,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福建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机电控股公司、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安办副主任邱美辉向国务院安办第六专项检查组汇报了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硝酸铵等危化品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等工作。厦门、泉州、宁德市安办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3家企业汇报了自查自纠等情况。

国务院安办第六专项检查组魏利军组长指出:我省2家硝酸铵生产企业隐患整改和“一企一策”措施已落实,“五类企业”摸底排查建档工作已基本完成,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实现了全覆盖检查。魏利军组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硝酸铵等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确保第三轮专项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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