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福州分行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第二期简报
2020-09-11 11:32:27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余华锦我来说两句 |
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的工作要求,为积极响应活动号召,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州分行在全行组织开展以“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下为我行本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折页宣传: 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海报,分行统一制作宣传折页。各网点在柜台窗口、公众教育区等区域摆放宣传折页,向进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折页、主动向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普及金融知识。 *媒体宣传: 积极联系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网媒和主流媒体,有效扩大了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力。 1)在福州日报开设了金融知识普及月“以案说险”系列宣传专栏。专栏共分为4期,每期一个主题,9月份将陆续推出。通过“以案说险”的形式进行不同主题的金融知识普及,帮助广大社会群众提高识别风险和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树立风险意识,培养科学理性的金融消费观等。具体内容包括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个人信息保护、校园贷。 福州分行及福州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同步推出3期微信推文,以海报+软文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金融知识,现已推出二期。 2)福州分行联合福州晚报联合推出“金融防诈听我说”系列活动开启线上宣传,9月3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转发开启通知预告,栏目共分6期,每期于9月周三、周五推出一个主题。邀请6位老年志愿者,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为中老朋友讲述金融骗局中的套路,提供防骗锦囊。9月4日推出系列一“谨防个人信息泄露”,9月9日推出系列二“非法集资穿’新衣’,盯上老人养老钱”,以声说险、立足于防、主题宣传三大特点,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完成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敲响警钟,缩小距离感,提高老年居民的警惕意识和分析应变能力,每期主题配套一个典型安全,为“金融防诈”海报代言,共同宣传发声,点击率已达5000多人。 *本期特色宣传活动: 华林支行于2020年9月5日围绕以本次金融知识宣传为主题的活动,本次活动邀请8位中老年志愿者,为“金融防诈”代言,第一期活动通过线下进行宣传通过金融知识小课堂形式进行宣讲,活动现场共计发放金融宣传折页70份,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及现场讲解金融知识,强化大家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抑制盲目投资消费冲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金融安全。 分行信用卡部于2020年9月5日、9月6日在福州三盛果岭、福州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两个社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展架植入、折页派发等硬广方式进行相关宣传曝光;通过主持人口播、工作人员的现场宣导等软广方式进行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两场活动有近千名客户参加,场面热闹非凡。现场还设有咨询处,与现场客户进行互动,为客户提供疑难问题的讲解,不断推进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厅堂微沙龙: 仓山支行:客户在等候办理业务的同时由大堂经理进行金融防诈知识宣导,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宣讲。 龙岩新罗支行:举行网点微沙龙,邀请客户到网点,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向客户详细讲解跨境赌博的危害、表现形式、资金链运转及保护好个人账户的重要性。 福清支行:邀请客户开展线下金融知识宣传沙龙,对当下最新的非法金融放贷的特征、危害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解说,通过深入浅出简显易懂的表达方式,向客户们普及最新的金融知识,并对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了着重介绍。 *户外宣传: 分行营业部:2020年9月2日上午通过向街边客户宣传金融知识活动,普及防范诈骗知识,不轻信虚假信息,守住钱袋子,提高周边居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再轻易上当受骗。 古田支行:2020年9月4日通过代发薪业务进入地铁站,为地铁站中安保人员进行发卡,在发卡同时普及金融知识,宣导个人信息保护。 9月3日,泉州分行营业部到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合代发工资业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将金融防骗知识普及到更多群众中,规避常见的金融风险,识破诈骗套路,教会实用的“防骗招数”。 9月4日上午,南安支行组织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批量开卡,对企业员工进行金融知识教育宣传,通过现场讲解金融知识并发放宣传折页,再由其向公司其他员工进行转宣传,扩大宣传面。 *线上微沙龙 辖下支行开展线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小课堂活动,活动内容以“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通过与客户趣味抢答的方式进行,内容围绕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范金融诈骗,及合理选择投资理财等领域。 *正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险”真实案例): 案例描述:洪某于2016年申请我行信用卡,用卡期间大肆挥霍,因不注重个人信用,产生了近四年的逾期记录。今年洪某要买房,贷款时贷款银行告知因人行征信有逾期记录无法贷款。 洪某为了能拿到银行贷款,委托中介代理了修改人行征信业务,并签署了相关代理协议,协议内容明确代理费用,代理内容,代理期限等,中介承诺洪某业务定能办成。而后,洪某把其预留我行手机号暂交中介使用,该预留手机号先后致电某银行以未收到还款账单及短信、擅自上报人行征信、媒体曝光、监管举报等理由恶意投诉累计30多起(来电人声音均不同)。某银行工作人员查核到异常并录音比对后邀约客户面谈解决,来电人均拒绝,投诉时间拉锯了近半年。又时隔两个月后,洪某携带身份证明到某行反馈(声音与历史投诉声音不同),声称前期阶段通过“朋友”帮忙沟通被收取了代理费几千元,“朋友”答复已修改人行成功,但经查核后人行还是逾期的状态,现找不到其“朋友”,要求某银行核实为什么还是逾期,经解释才发现被骗,还收到了各种推销贷款的电话。洪某无奈,未正当维权“赔了夫人又折兵”。 案例启示:金融消费者在用卡过程中,合理用卡,切勿超出自身还款能力消费;还建立法治意识,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金融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理性维权,如遇到争议各方无法妥善解决矛盾的情况,可通过协调机构,诉讼等正当渠道维权。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2020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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