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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不善、野蛮乘梯,将面临严厉处罚

2019-08-20 09:56:26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月青我来说两句

“贯彻实施《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冯旭摄

东南网8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10月1日施行

电梯安全与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五条,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定,将大大提升我省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电梯管理问题多发,亟需立法规范

“《条例》的出台前后历经3年多,经过多轮调研、讨论、论证,充分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了诸多的电梯使用管理难点、堵点问题。”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表示。

近年来,全省电梯总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目前全省在册电梯总量已达23.58万台,电梯管理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部分电梯选型不合理,配置不足,存在小马拉大车、电梯超负荷运行等先天不足的情况;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维保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电梯故障和关人困人现象时有发生;老旧电梯越来越多,电梯维修资金不足,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等费用支取难,住户自筹资金难,导致无法及时进行维修;安全主体责任界限不明,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日常管理不到位,等等。“种种问题亟需立法加以规范。”张元榕表示。

张元榕介绍,《条例》吸收了近年来我省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推动构筑电梯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梳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无电梯”整治、96196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一键呼救”电梯救援微信平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等探索实践成果,形成适应本省实际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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