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回放
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
2011年
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

新闻办介绍平潭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据悉,依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和总体目标,中国第五大岛平潭岛内的开发建设采用组团推进、分时序开发的空间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布局、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四区多组团”功能布局结构。

平潭为大陆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规划》的批准,是中国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促进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进程。

(资料来源:中新网《国务院批准<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东南网记者 陈楠 实习生 赵雨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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