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文明伴我行
2019-08-07 15:29:17来源:包头日报责任编辑:刘畅我来说两句 |
近日,包头文明网发起“暑期文明伴我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号召网友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暑期践行文明行为。 暑期,许多家长会带着孩子一起户外游玩或旅游,行为是否文明标注着一个人的素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暑期文明伴我行”活动一经发起,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广大网友借助微博、微信和好活法客户端等踊跃参与,微话题阅读量瞬间达到3.3万,网友各抒己见。网友@ 包头电三建张蓓说:“文明行为没有时间限制,做文明有礼的包头人是我们的义务!暑期也是展现青少年风采的绝佳时期,让青春、朝气、文明的气息充满整个暑期。” 据了解,“暑期文明伴我行”活动旨在关注我们身边的文明行为,营造社会的文明氛围,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