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要闻推荐 > 正文

龙岩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2019-04-03 16:02:16 王才秀 王剑芳 来源: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条例》)是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规,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做好宣贯解读,3月29日,龙岩市应急局邀请市委党校黄虹老师开展《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局党组书记、应急局局长赖进益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黄虹老师从《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应急工作体制、强化应急准备工作、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创新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结合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现场与干部互动氛围热烈,对局机关干部系统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做好新《条例》宣贯工作。同时,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监管执法,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强化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列出清单、现场核查、滚动排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的长效推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督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王才秀 王剑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专题专栏
更多>>企业风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