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根据省、市部署要求,龙岩市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经开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经开区、乡镇(街道)排查,县(市、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翻印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手册》,突出“四种结构类型”排查,坚持“八个重点”不放过,成立7个督导组并聘请专家,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对七个县(市、区)、厦龙合作区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县(市、区)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王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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