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知识产权> 市县动态 > 正文

厦门出台《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8-09-17 16:08:20 吴迪矛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为推进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工作,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厦门市政府批准,市知识产权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扶持对象、扶持标准、部门分工、实施期限等内容。根据国家对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厦门实际情况,《办法》对不同类型的扶持对象提出精准扶持举措,其中对“运营机构扶持”、“运营主体培育”、“高价值组合培育”、“小微企业托管”、“专利预警”、“法律服务扶持”等厦门尚未形成具体扶持措施的体系建设关键领域予以重点扶持,扶持力度从2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除《办法》外,厦门还将结合原有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专利转移转化奖励、专利导航、专利维权援助补贴等项目的开展,全面推进厦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建设。

《办法》的出台,为厦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一明确要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政策集成和改革创新,促进体系融合和要素互补,强化资源集聚和开放共享,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搞活壮大厦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以知识产权运营效益反哺城市创新创业、激励大众创新创业,为厦门最终创建“对标国际、引领全国、支撑区域”的知识产权强市,注入强劲动能。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