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县(区)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94号)精神,浦城县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试点周期为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加快推进浦城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激励更好质量、更高数量、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创造,2018年2月6日,浦城县政府印发了《浦城县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的实施方案》(浦政综【2018】23号)。实施方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要求,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转化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具体举措,重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浦城县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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