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业务成本,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质押贷款专利评估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以来获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并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发生专利评估费用的企业。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评估费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复印件。评估合同中需明确体现是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所涉及的质押专利权进行的评估,如未明确注明,应额外提交该评估报告中能够证明的内容;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二)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我局。 三、补贴方式 我局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经费额度确定本年度企业的统一补贴标准,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四、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件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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