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阔步前行 陈少华,现任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让他沉淀总结出一套具有公心、善心、交心的“三心”工作思路,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了和谐办案与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在他的努力下,龙文区法院执行工作打开了全新局面。 陈少华先后获得“漳州市十佳法官”“全省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政法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2017年6月3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陈少华荣获“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称号。这是我省法院系统继詹红荔、黄志丽之后,涌现出的又一个全国重大先进典型。 执行:新局面在他手里实现 “陈局,查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了。”2017年8月,陈少华手头的一起承包合同执行积案有了新进展,案件被恢复执行。 此时,双方当事人已经年过半百。考虑到案件历时多年,双方又曾是挚友,陈少华尝试组织双方和解。“没想到,和解工作竟然这么顺利。”在陈少华的居中调停下,双方约定分期履行欠款。 然而,事情再次出乎陈少华的预料。虽然顺利和解,但协议的履行却举步维艰。被执行人完全没有还款意愿,并且更换手机号码、变更住处以逃避执行。陈少华得知情况后,立马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收集到被执行人有租金收入,但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意回避、躲避执行的证据后,当即以涉嫌拒执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最终,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刑,并全部履行尚欠本息。 “我们做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化解纠纷矛盾,应当以合法性为前提。柔性本身并不足以制胜,刚性原则同样不能退让。”在陈少华看来,执行手段和方法要灵活多变,服务于案件执结效果才是目的。 如今,龙文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在院领导和陈少华的带领下步入新局面。“执行案件难不难,难如中流击水。矛盾纠纷如何化解,还看槌外功夫。”几年来,陈少华坚持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注重“功夫下在槌外”,摸索出了一套“规避执行下‘硬功夫’、和谐执行用‘巧功夫’、贴心执行靠‘苦功夫’”的执行方法。 但是,新局面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 破局:他胸怀革新的勇气 2012年5月,龙文区法院为破解积案多、信访多和人心不齐、信心不足的执行困境,决定着重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 “就定陈少华了!”破局关键在人,而关于破局者,该院领导班子达成了共识。同月,时任朝阳法庭负责人的陈少华被调到执行局担任局长。 “刚接手时,我就和领导要人,毕竟要做这项工作还得有一个团队。”回忆起刚接手执行工作时的情形,陈少华显得有些激昂。作为当年那个大刀阔斧实行改革的新局长,陈少华知道,要想破局,第一把火得烧好、烧准。 这第一把火,他对准了手头的13起“骨头案”。“我当时提出来,一定要转变执行理念,要主动出击,积极和这些当事人取得联系。”陈少华犹记得当时的情况,同记者聊起了其中一起合同欠款纠纷案。 2005年底,龙文区法院接受异地法院的委托,受理福建某饲料公司申请执行黄某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但是经法院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黄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无法取得进展。这一拖就是7年。2012年6月,随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了解,陈少华跟踪到黄某的银行交易记录,显示其近年来有数次大额交易。于是,陈少华当即向黄某发出执行警告和刑事预警。迫于压力,黄某主动表示愿意还款。见案情有进展,陈少华又主动联系当事饲料公司。6月28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当我联系饲料公司时,对方很惊喜,能感受到他们对我的认可。”陈少华提起当年的执行过程,声音不自觉地有些激动。这难啃的“骨头案”,成为他执行生涯烧的“第一把火”。紧接着,他带领全局人员花了近3个月时间,将3000多件老案逐一整理、归档,捋清执行线索。在他的努力和推动下,该院化解了大量执行难案,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破局,需要革新的勇气和主动的作为。陈少华坦言,这与他丰富的历练息息相关。 初心:28载历练成就了他 “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我的法官生涯深受两位老庭长的影响。”说起自身工作风格的形成,陈少华陷入回忆。 1991年,参加工作没多久的陈少华被分配到龙海市人民法院石码法庭(现更名龙江法庭),担任书记员。“当时的庭长许振基,是我的第一个师傅。”陈少华语带怀念,“刚正不阿却又灵活多变,老庭长工作的风格对我影响很大。我现在很多工作方式、方法都传承自他。” 陈少华的第二任师傅,正是许庭长调走后的新庭长蔡松坤。“蔡庭长,他的工作风格又不一样,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务实。”回忆起28年的法官生涯,陈少华如数家珍。他始终不忘从这些老审判员身上学到的特质,也正是这些优秀的特质成就了如今的他。恰如其所言:“取长补短,大有裨益。” 从扎根一线法庭,到刑庭、朝阳法庭负责人,再到执行局长,陈少华感受良深。他知道:追求“案结事了”的过程很难,但只要不忘初心,个中的酸甜苦辣也将成为执行路上的独特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