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从检路 丹心吐芳华 李华,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从检20多年来,她先后在多个业务科室工作,长期战斗在办案一线,参与办理各类刑事、经济案件2500多件。她在全院最繁忙的公诉部门干了12年,所办案件审结率100%、起诉有罪判决率100%;被调整到侦查监督部门后,再次递交了“批准逮捕准确率100%”的满意答卷。她先后获得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等殊荣,连续取得南平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今年7月,省检察院隆重召开大会表彰全省“十大杰出检察官”并记个人二等功,李华作为闽北地区唯一的入选者榜上有名。 胆大心细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南平市首例私分国有资产案、南平市首例“伪基站”案、聂某敲诈勒索案……无论小案大案、易案难案,李华都秉承着一份责任,法里法外追求公正,强者弱者惟求公平。多年来,她所办的案件件件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可谓是“办案如铁”。 2009年,李华主动请缨承办了以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到案被告22人,证人、被害人200多人,涉案7个罪名,31起犯罪事实,73册卷宗材料,20位辩护人,庭审整整7天。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审查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3个月里,她起早摸黑、加班加点,全神贯注地梳理案件,制作了5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近20万字的法律文书以及汇报材料。庭审中,她斗智斗勇,起诉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被两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 无论是起诉还是批捕,在审查案件时,李华总是耐心细致地“抽丝剥茧”、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全力捍卫法律威严。2016年6月,一起醉酒交通肇事逃逸案提请检察院批捕,李华承办该案时认真查看了监控视频录像。视频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颜某在撞飞被害人后,仍继续加速车辆,并驾车碾压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我以为撞上的是一只大鸟……”面对颜某这样的狡辩,李华立刻反驳道:“如果认定是只鸟,你为什么要弃车逃逸呢?” 李华认为颜某的主观故意情节恶劣,有涉嫌故意杀人的可能。经李华认真审查,改变了案件定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建议公安机关将颜某一案由交警大队移送至刑侦大队办理。通过后续的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最终南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颜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