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管理制度
2017-09-21 09:49: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罗元贞)加快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安全监管体制,云霄县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管理制度。 对企业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失信名单管理范围,并对存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失信名单公示;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纳入失信名单管理范围,并对存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失信名单公示。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管理的期限,为入库管理之日起1年;连续进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从最后一次记录起后延3年。 全县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由县政府安委办负责统一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纳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采集、报送和失信惩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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