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让20万大学生住进人才公寓、发放“人才住房券”、开发万个基层岗位、创业享1年免费工位……昨日,武汉市发布系列大学生留汉优惠政策,从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高效服务等方面,吸引更多年轻学子扎根武汉。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了大学生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即可落户;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每年建设、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的租住需求。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面积每套40至60平方米,可拎包入住。同时,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可冲抵购、租房款。
5年内组织建设3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开发1万个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创新创业培训机会,各区分别提供不少于1000个创业工位。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
诚意江城拿出最优“留汉九条”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城市竞争之本、动能转换之要、创新活力之源。新一届武汉市委提出,把招才引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打造“大学之城、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力争5年内将100万大学生留在武汉。
6月23日上午,武汉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内容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高效服务四个方面。武汉市拿出最优的政策,支持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确保实现“5年留住100万大学生”目标。
武汉有各类高校89所,在校大学生130万,在校大学生数量居全球单个城市前列。近年来,武汉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吸引力逐渐增强,过去4年留汉大学生逐年提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武汉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部署“走进去、走下去、留下来、干起来”工作,目的就是要留住百万大学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落户“敞开门”每年建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
确立“来了就是武汉人”理念,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最大限度展示武汉的胸怀和诚意。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针对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繁琐问题,提出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即可落户。
每年建设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同时,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以奖励形式支持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打造大学生主题社区,融合社交、分享、创业等服务功能,强化社区红色文化、创业文化建设。
就业“迎进门”5年建3000个大学生见习基地
在促进就业方面,扩大实习(训)见习机会和就业岗位,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5年内组织建设3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提前让企业与大学生对接,“刻意为之”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
开发1万个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从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拿出一定比例名额,定向招录在武汉市社区(村)委员会、公益岗位、“红色物业”管理岗位达到服务年限的大学生,拓展大学生职业上升空间。
创业“送一程”建成50所公益性创业学院
强化创业教育,为大学生创业“充电”。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机会。为大学生创业“减负”,加大创业补贴,为创业大学生初期创业提供创业补贴和项目资助。
每个区提供1000个以上免费创业工位,让大学生以最小成本创业。加大创业投融资支持,为大学生创业“加码”。
服务“送上门”建立大学生服务专窗
在服务环境方面,保持武汉比较优势,营造高效率、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窗,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大学生服务事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为了把“留汉九条”落实好,市招才局同步推出2个“配套清单”:即《流程清单》和《责任清单》。《流程清单》让大学生看得明白、容易获得,降低大学生申报政策的难度和成本,从而准确快速地享受政策;《责任清单》明确落实部门、办理时限,确保每条政策落实落地。
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各项服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中,专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0周岁,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
二、提供人才安居保障。
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
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
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三、打造大学生主题社区。
鼓励有条件的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在宜居、宜业、宜创的区域,规划布局和建设集聚居住、消费、文娱等生活要素,融合社交、分享、创业等服务功能的大学生主题社区。按照功能完善、拎包入住的标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配备餐厅、超市、众创空间等必要的公共设施、共享空间。组建专业化管理服务机构,提供符合青年需求的特色优质物业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鼓励高校社团、公益性社会组织走进社区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文教卫体、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加强社区红色文化、创业文化建设,把社区打造成为凝聚人才、当好桥梁的大学生之家。
四、增加实习(训)见习机会。
5年内组织在汉企事业单位建设3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建立大学生实习(训)见习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市区共管,为普通高校大学生提供便利的实习(训)见习机会。根据接收安排大学生实习(训)和见习的数量和质量,每年底由市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奖励、补贴。
五、鼓励到基层就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提供1万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按照不低于本地新就业大学生平均薪酬水平,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每年从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单列一定比例名额,定向招录在武汉市社区(村)委员会、公益岗位、“红色物业”管理岗位等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大学生。
六、开展创业教育培训。
依托在汉高校,支持社会力量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机会。培训数量、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每年给予每所创业学院10万元奖励补贴。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支持创业导师到创谷、创新街区、孵化器、大学生创业特区、大学生众创空间等开展创业辅导。组建创业服务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全流程专业化服务。
七、提供免费创业工位。
各区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相对优越地带,建设创新街区、大学生创业特区、大学生众创空间,分别提供不少于1000个具备百兆宽带、共享会议室等配套办公条件的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免费使用期最长可达到1年。大学生免费创业工位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网上申请、分区管理。
八、加大创业融资支持。
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引导其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加大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力度,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股权投资。各区要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种子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每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选出2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各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武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实缴社保费和税费等额资助扶持。
九、优化创业就业环境。
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市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体系。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保持武汉房价、生活成本、基础教育、城市活力等比较优势,稳定大学生对留汉宜居、宜业、宜创的良好预期。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强化政策落实,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建设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窗,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方便大学生办事和留汉创业就业。
大学生有话问
1. 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仅需提供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基本材料,以及在汉就业合同或创业工商营业执照。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专科不满30周岁、本科不满35周岁),在汉就业的,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合同以及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凭证;在汉创业的,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缴税凭证。
大学毕业生落户,在工作所在地或自有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毕业3年内的,材料齐全,可“马上办”,也就是“当即申报、当即办理、立等可取”;毕业超过3年的,需核查相关信息,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迁入手续。
2. 人才公寓的建设标准是怎样的?租金贵不贵?
人才公寓针对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特点,按照“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方便生活、有利工作”的要求建设或者筹集。位置优先考虑地铁沿线、成熟社区等交通便捷地段,以及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面积每套40至60平方米左右;设施方面配备床、电脑桌椅、网线等,满足拎包入住要求;在人才公寓社区统一提供餐饮、洗衣、文体活动和免费wifi服务。
原则上,人才公寓租金要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将在评估确定市场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人才公寓租期根据大学毕业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公寓?如何申请?
人才公寓主要面向毕业3年内、本人及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群体。
申请人才公寓需经过网上申请、资格审核、配租登记、签约入住四个环节。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市招才局官网查询全市人才公寓地址、建设进度、房源数量等信息;房源达到交付条件后,房管部门发布配租登记公告,申请人可在线申请登记;接到轮候通知后,签约入住。
4. 融资难,是大学生创业初期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在没有固定资产作抵押的情况下,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如何解决?
一是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二是放宽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条件;三是简化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审批流程;四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大学生创业贷款,让创业大学生能更加方便的找到融资途径。
5. 免费创业工位可以申请延期使用吗?
创业工位免费期1年,我们将建立以预约工位出勤率为主要指标的信用积分制度。如果大学生创业者已免费使用1年,完成工商注册,且信用积分高于特定值,可延长免费工位使用期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