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知识产权>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2017-06-23 18:03:1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7〕4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为做好此次集中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各代理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证书挂靠行为。

2、省局在整治期间持续接收针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举报或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为了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单位举报或投诉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举报或投诉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举报或投诉不予受理。

3、省局将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调查,全面摸排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重点清理专利代理人在代理机构中的执业情况。同时,省局将及时接收、核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转送的相关举报或投诉线索和信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针对已核实的挂靠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教育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省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在“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予以公布,必要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本次集中治理工作时间:2017年6月8日-8月31日。各专利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专利代理活动。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2日

联 系 人:吴晓静 薛炳新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506室

电话:0591-87812159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