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发改委碳排放交易 > 正文

福建第二阶段碳排放试点启动 新纳入约300家企业

2017-06-05 13:19:41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项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日前,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选第二批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明确我省将在2016年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纳入年能源消耗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并逐步启动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这标志着我省启动第二阶段碳排放试点工作。据了解,新纳入的企业约300家,在现有的企业数量基础上增加1倍,纳入的企业数量仅次于北京和深圳。

我省于2016年12月22日启动碳交易市场,作为国内第8个碳交易试点地区,我省共纳入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个行业,首个采用国家颁布的碳核查标准和指南,且电力、水泥、电解铝等3个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与近期国家发布的讨论稿几乎完全一致。因此,我省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对全国碳交易市场尤其是电力、水泥和电解铝之外其他行业,更具借鉴价值。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