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专题>党群>知识产权>省局动态> 正文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面向全国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倾力打造“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7-05-25 15:22:07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陈静我来说两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福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与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合作,共同建设“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智库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专业运营机构及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等进场服务,立足福州,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着力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一、“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

“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在福州市软件园,设有12330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热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业务推广中心、“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线下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响应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商务平台(“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板块、军民知识产权融合运营平台、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营运中心等功能区。

二、引进机构类型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咨询、培训、分析评议、导航、预警、贯标、数据库建设及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及法律服务等相关服务机构;

(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收储、转化、交易、运营等平台运营类机构;各类军民知识产权融合运营机构;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相关业务的评估机构、产业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租赁担保等类金融机构等;

(四)国家级创新平台:各类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公共研发平台等。

三、引进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优先支持在平台所在地登记注册的各类机构;

(二)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所从事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入驻“知创福建”平台从事相关工作;

(三)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相关业务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运营状况良好;

(四)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情况和趋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与实务,对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创新具有深刻理解,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五)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行业背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六)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星级专利代理机构、认证机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级各类创新平台等资质或承担过国家级与部委相关项目的机构优先予以入驻;

(七)对在榕落地国字号官方机构设立的省级知识产权分机构,注册资金千万元规模以上全国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先予以入驻;

(八)入驻机构接受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业务指导,服从平台运营机构日常管理,遵守鼓楼区及福州软件园有关机构入驻的相关要求。

四、配套服务及政策

(一)“知创福建”平台为入驻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及形象宣传等方面的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许可、资质审批等手续;

(二)为入驻机构免费提供空调、宽带、场地装修等基本办公环境,拎包入驻并减免三年房租,减免期满后租金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根据入驻机构申请,享受免费开放福建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专利数据库、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的教育资源以及“知创福建”平台建设的各类数据库;

(四)享受国家、省、市、区有关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州市政府、鼓楼区政府、福州软件园为大力度帮助入驻机构整合资源、培育市场、开拓业务,正在制定有关“知创福建”平台建设的配套扶持政策,将以购买服务、部分购买服务、项目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入驻机构予以支持,于近期颁布实施,入驻机构将享受更为个性化的扶持政策;

(五)对部分能为平台带来独特资源、提供特色高端服务的入驻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专项扶持。

联系人:陈隆健 叶英

联系电话:0591-87813796 13459119989

0591-87886560 13960815548

(“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办)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