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按照《福建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 全省专利申请受理130376件,同比增长56.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7041件,同比增长53.1%;全省专利授权67142件,同比增长8.9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7170件,同比增长25.1%。PCT国际专利申请543件,同比增长54.7%。有效发明专利23793件,同比增长33.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198件,同比增长32.02%。 新核准注册商标102858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616693件,居全国第六位。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17件,总数达1692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39件,总数达311件,居全国第二位;新增驰名商标24件,总数达478件,其中地理标志驰名商标26件,位列全国第一。 省版权局核准登记作品47704件,同比增长24.1%。审核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76项。 蝴蝶兰属品种JB2034通过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批授权;向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申请植物新品种权37个(其中:水稻25个、玉米3个、蝴蝶兰属9个)。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品种17个,认定通过品种2个。 泰宁铁皮石斛等3个产品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省累计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2个。推荐岵山荔枝等特色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二、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省发改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组织实施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共遴选培育重点领域相关项目16个,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形成创新联合体,推动开发关键共性技术。组织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得到有效对接。 省经信委遴选并推荐3家企业申报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其中泉州劲鑫电子有限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通过福建省工业项目与技术需求对接中心向全社会征集专利技术,共遴选发布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项目1543项,向高校科研院所推介行业和企业技术需求493项,实现项目对接420项,项目投资总额达45.05亿元,预计投产后年新增产值100亿元以上。 省科技厅推进海峡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在线洽谈、技术交易等服务功能。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牵头主办13场技术转移专场对接活动,征集技术需求290项,推介成果930项,现场签约44项。全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5220项,合同成交金额105.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和96.3%。按照《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对“中海油服8000HP深水三用工作船”等5个项目进行后补助。 省教育厅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57所高校、300多名专家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高校成果展,共征集推介高校科技成果5173项,重点展示约300项,签约对接30项,“数字电视机顶盒关键技术”等一批成果得到转化。 省知识产权局围绕产业龙头促进计划,经培育,我省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5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支持107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对符合条件的59家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予以财政贴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全年专利权质押金额突破32亿元,同比增长40%,惠及企业193家,同比增长36%,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居全国第四位。依托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重点展示我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专利项目;引导促进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等一批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印发《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8家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 省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若干措施》,围绕地理标志商标及时注册、规范使用、有力保护、典型示范等重点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对新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年组织开展对优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的推广示范,对被列入推广示范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同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泉州市局为福建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为我省企业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开通了便捷的通道,泉州市新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1.245亿元,累计超过13亿元。 省版权局协调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加快数字版权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目前该平台五个子平台中的版权交易平台和作品登记平台已经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省质监局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应用,进一步扩大应用面,完成126家符合条件生产企业申请专用标志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全省公安机关通过重点打击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等领域案件,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专项和维护中国品牌海外形象“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开展集群战役等,共立各类侵权假冒案件573起,破案4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7名,捣毁制假窝点623个,涉案金额3.92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0件182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30件45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2件29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件2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3件3人,数罪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罪52件101人。提起公诉343件596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115件165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60件81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2件44人,涉嫌假冒专利罪1件1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21件23人,数罪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件124件282人。 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346件,同比增长22.42%。审结4546件,同比增长19.01%。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033件,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1634件,商标权纠纷案件1414件,专利权纠纷案件648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55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60件,其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222件;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9件;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件。 省知识产权局继续推动完善省、市、县(区)三级专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成立省专利行政执法总队,加强与其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执法协作,推动落实与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1431件,同比增长12.8%。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福建省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继续推动专利保险工作,全省150家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保额达2481.51万元。 省工商系统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互联网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和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案件1063件、案值2788万元、罚没款2147万元、移送案件7件。“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公示率达98.65%。 省版权局系统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将全省140家网站、7家APP企业、4家小影吧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组织98家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下架未经授权作品6080件,公布网络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42件。组织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59起。 福州海关加强风险分析和监控,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5批次(其中货运渠道32批次,行邮渠道623批次),同比增长535.9%;涉及各类货物182.1万件,同比增长69.1%;案值731.9万元。查处的青岛明德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侵犯“JAGUAR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5—2016年度品保委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厦门海关以“清风行动”和互联网及邮递渠道专项执法为两大抓手,充分运用风险分析手段提高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精准度,取得明显成效:在进出境环节共对293批次货物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涉及货物近40万件,案值883.5万元;其中查扣各类侵权货物279批次,查扣货物19.51万件,案值580万。共为69家国内外权利人(其中国内自主品牌权利人14家)维护了品牌权利,挽回了企业商誉损失。 省质监局完成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厦门法国吉洛酒庄涉嫌侵犯干邑地理标志权案件办理,实现国内首次对侵犯地理标志权成功定性并顺利打假。派出841人次执法人员深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对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企业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使用行为。 省农业厅制定《2016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省、市、县三级联动,重点排查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和用种农户合法权益,未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 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和林木种苗执法工作检查的通知》,重点排查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假冒授权品种、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等违法行为,未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 省通信管理局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开展各项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力度,强化网站接入责任,共协同联动查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网站58个,配合关闭相关网站46个。 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知识产权的政策文件:《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线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关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的意见》提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提升企业专利转化能力,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福建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提出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提出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在闽转移转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树立重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职称评审导向。以上政策正逐步得到落实,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知识产权强省提供了有力支撑。 省知识产权局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及路线图,包含专利申请/专利布局、专利导航、企业贯标、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运营、专利预警、专利权评价、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等内容,涵盖了知识产权分析应用、管理、确权、维权、项目服务等诸多方面,整合政府管理部门、智库资源、专家人才、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拓展、丰富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和供给品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将原有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升级为12330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热线,增加公共服务包内容,形成了“大服务+大保护”的全新工作模式。推进省知识产权新型智库建设,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知识产权智库征集战略合作机构及人才申报指南》,与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等7家智库合作单位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整合与共享。 省工商局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优先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以及海洋、旅游、广告等新兴产业的商标发展。协助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及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企业申请省级财政补助金1240万元。 省版权局印发《福建省2016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引导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等进一步完善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制度和台帐,逐步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对71家省级机关2015年度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通报;组织省、市、县三级5035家政府机关开展新一轮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制;与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重点部署推进省属国有三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新授予22家企业和1个产业园区为省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德化县政府获评2016年“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配合国家版权局在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成功举办中国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并发布《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一书,向全球推广德化在陶瓷产业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 全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总结福州、厦门市“三合一”试点经验,为全省法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做好准备。进一步落实审判责任制,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基本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处、仲裁等有效整合的局面。 省检察院推动我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工作。截至年底,平台共接入成员单位509家,录入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2740件,涉嫌犯罪案件信息793件。制定了《福建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平台信息巡查工作,规范平台运行,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省公安厅制定《2016年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统计评估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黑名单”库建设,深化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省科技厅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将其纳入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全过程,明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知识产权的目标,全年共验收项目988项,其中,申请专利或登记软件著作权783项,授权774项,新产品、新品种、新药认定151个,制定新标准(规范)141件。印发《福建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将专利等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成效作为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创新业绩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省教育厅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组织专家面向全省高校领导解读《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要求各有关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或重新修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全省高校专利申请6890件,同比增长35.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41件,同比增长29%。专利授权3395,同比增长4.2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35件,同比增长21.15%。 省商务厅进一步完善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三个片区均已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引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为区内企业专利申请、纠纷调解、维权援助、专利信息分析等提供服务,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印发《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暂行办法》,将“期末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等列入评价指标。印发《关于加快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措施,将企业取得专利、版权、境外商标注册等作为提升服务贸易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向予以扶持。 省经信委印发《2016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专项的通知》提出“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拥有专利数量和质量等情况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认定与推荐的重要条件和考核指标。 省人社厅将知识产权领域人才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并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身份认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会同省经信委,在工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中树立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职称评审导向;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纳入工程技术科技管理专业职称评审范围。 省统计局在《2016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福建统计年鉴》和《2016年福建社会与科技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中公布全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其增长情况,发布《2015年度福建省科技发展主要指标情况通报》,通报了全省及各设区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福州海关落实与福州市有关部门签署的《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通过政务网依法主动公开11起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 厦门海关会同厦门市有关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国际交流,将开展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合作议题纳入到关区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框架内容中。推行阳光执法,落实“双公示”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公开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18起。 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市、县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资助。 省国资委落实《关于促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每家所出资企业至少有一个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其中工业类所出资企业至少有一个国家级创新型企业;重点推进建设汽车、船舶、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 省质监局完成12项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集中复审,“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网”福建馆的建设有效推进。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覆盖面不断扩大 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2015年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在各成员单位及市、县(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编制发布《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利用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共组织举办知识产权远程培训班81期,参训学员3万多人次,综合考评成绩再居全国第一。在各设区市举办企业实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200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厦门大学在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中获得优秀。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开通“福建知识产权”公众微信号,与东南网合作开设“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专栏,与福建新闻频道合作拍摄播出公益宣传专题片,各类媒体对《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及推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等进行深入报道解读。 省工商局在福建日报上刊登2015年新认定的我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宣传展示我省高知名度商标风采。组织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以“加强商标保护和运用提升商标品牌竞争力”为主题的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省共发放商标知识宣传材料4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 省版权局在福州公交车移动电视频道播放版权公益宣传片,日均受众达50多万人次;在“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设立版权咨询服务台,为参展商和市民提供版权法律咨询宣传等服务;在全省126家影院播映版权知识公益宣传片2.6万场,受众约45万人次;在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播放由我省制作的普及版权知识系列动画片;利用微信学法平台推送版权法律基础知识。 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5年度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主流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全省各级法院在各地开展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及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与做法。 省公安厅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省知识产权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宣传节点,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等公众服务平台,多渠道报道公安机关打假工作的阶段性战果及典型案件,全省公安机关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开展专题报道156篇。 省商务厅面向企业举办“西亚非洲市场机遇与拓展策略”培训班,将知识产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班就西亚非洲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风险和应对进行了授课,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对该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 省教育厅会同省知识产权局推荐4所中小学校参评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其中福安逸夫小学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学校;厦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分别设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在继续开展招收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的同时,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等服务。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以省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门户网站、12360微博、12360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政策和执法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报道海关查获的侵权典型案件,宣传“清风”等专项行动的做法与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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