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启动2017年企业“贯标”工作
2017-04-25 17:36:28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陈静我来说两句 |
4月17日,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度企业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 文件规定,对被列入2017年福州市贯标企业并经过贯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或通过贯标再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每家企业不重复资助。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导航试点企业等。 在研发能力较强和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中率先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是建设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确定的重点任务之一。引导企业“贯标”旨在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以管理提升牵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