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老年人权益如何保障> 正文

支持老年人相关保险业务发展

2017-02-27 11:11:5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蔡秀明我来说两句

相关链接: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文

本网热词: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原标题:我省鼓励支持老年人相关保险业务发展

东南网讯:1月18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福建会堂隆重开幕。届时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推进老年人相关保险业务发展。

近年来,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阶段,如何做到“老有所养”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课题。为老年人提供一份晚年生活的保障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所要面对的问题。《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即全面鼓励支持投保老年人相关险种;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对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支持老年人个人或者家庭成员自愿投保;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

其中,该《条例》首次提出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努力健全完善护理制度,满足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的需求。与此同时,做到准确分析,鼓励提倡商业保险机构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开发更加适合他们的险种,共同维护改进老年社会的保障环境及制度。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