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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全面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17-02-09 17:03:47来源:福建省环保厅责任编辑:王琼我来说两句

  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福清市环保部门决定从2017年开始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按照强制参评与自愿参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省、市、县三级分级管理的方式,围绕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社会监督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分为四个等级,以不同颜色标识: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

  福清市环保局经过前期全面摸底排查,共确定9家省级强制参评企业、46家市级强制参评企业、15家县级强制参评企业。评价结果将于2017年4月16日-4月30日在福建省环保厅网站、福州市环保局网站和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期间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福清市环保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2017年5月1日起,将分别在上述网站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同时评价结果将在发改、商务、工商、质监、银行、证券等机构实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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