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欢欢喜喜闹元宵>元宵节美食观元宵> 正文

哪些人不宜吃元宵

2017-02-07 11:26:42来源:中华中医网责任编辑:蔡秀明我来说两句

糖尿病患者:元宵含糖量较高,患者若贪图口福,可使血糖急剧升高,不仅会加重病情,还能诱发酮症酸中毒。

溃疡病患者:吃元宵可促使胃酸分泌增多,加重对溃疡面的刺激,严重者可诱发胃出血、胃穿孔等。

胃肠消化功能不良者:元宵是由糯米面做成的,黏性较大,不易消化,食后可导致胃痛、胃胀、嗳气、反酸甚至腹泻。

急性胃肠炎患者:患者的胃肠道正处于充血、水肿状态,病人应吃些米汤、藕粉等易消化食物,吃元宵会加重胃肠道负担。

高烧患者:发热时患者的胃肠道处于相对抑制状态,因此应吃些流食等容易消化的食物,否则会加重病情。

高血压、高血脂及痛风患者:这些病人食用元宵有加重病情的危险,因此少吃为宜。

久病初愈者:此时患者食欲虽有好转,但消化功能仍然较弱,过量食用元宵不利于康复。

年老体弱者:这些人消化功能减退,牙齿脱落,特别是老人吞咽反射比较迟钝,可能会因急速吞咽而引起元宵卡喉,导致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死亡。

婴幼儿:小儿消化功能较弱,吞咽反射尚未发育完善,因此吃元宵时不能整个地吃,要分成1/4吃,吃完一口再吃第二口。一定要细嚼慢咽,以防不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