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村
2017-01-04 11:10:19 来源:福建省旅游局 责任编辑:陈晓青 我来说两句 |
近年来,我们着力建设“香溪花谷•乐动高峰”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该项目规划土地面积约8000亩,总投资2亿元,项目分三期规划建设“一心一带三区”(一心: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一带:碧溪峡谷嬉水休闲带;三区:高峰花海休闲娱乐区、坪上莲海梯田度假区、大源乡村运动体验区),是集养生度假、休闲观光、农事体验、野趣运动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目的地,目前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800万元。主要特点:一是感受清新花乡的重要节点。围绕“清新花乡•福源建宁”定位要求,着力打造340亩田园花海,每年可形成两季赏花热潮,被“福建旅游”官方微信公布为“福建最美赏格桑花地”。二是体验乡村野趣的重要节点。完成特色乡村庭院化改造、5000米赏花步道、2000米自行车道,以及生态种养、花田台、花间亭、花田观景台、望景台、景区门楼等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乡村野趣游娱活动,打糍粑、捉泥鳅、挖野菜、割稻谷,让游客在身临其境、亲身体验中享受乡土乐趣。三是品味回归自然的重要节点。规划建设亲子园、小木屋等项目,合理设计旅游线路,让游客观雌雄双瀑、赏田园花海、涉激情漂流、游高峰古道、住乡村民宿、听虫鸣蛙叫,全身心享受安养闲适、怡然自得的莲乡慢生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