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站讯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和表彰为青海省技术创新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日前,青海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青海省专利奖为省科技厅部门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授予对本省区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青海省专利奖设金奖和银奖。金奖不超过2项,银奖不超过8项。金奖每项奖励标准为10万元,银奖每项奖励标准为5万元。 《办法》的出台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青海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会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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