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站讯 日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工作会谈,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会议纪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河出席会谈并代表双方签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行云、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小燕参加会谈。 黄河在会谈中表示,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搭建了一个平台,双方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建立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按照该意见关于“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要求,加强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等建立衔接机制,推进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根据双方建立的工作机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与法院专利纠纷的诉前、诉中调解,经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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