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洱海保护和生态农业发展双赢 洱源,因高原明珠洱海发源于此而得名,是洱海的主要水源地,洱海平均径流的70%来自洱源。多年来,洱源县委、县政府率领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洱源净、洱海清、大理兴”的“一盘棋”理念,增强“保护洱海使命光荣,发展洱源责任重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创建“绿色洱源、生态洱源”作为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的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实生态农业,实现洱海保护和生态农业发展双赢。 荣获多项殊荣 洱海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基地创建条件 竭力丰富宣传方式规范生产环节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 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目标考核 确保产业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建设 多重效益凸显 2009年6月,国家环保部将洱源列为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县,全县9个乡镇均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2010年10月,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授予首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2015年4月被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等11个部委列为首批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是云南省获此殊荣的“一州三县”之一。 洱海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洱源是农业大县,境内牛街、三营、茈碧湖、凤羽、右所、邓川六镇乡为洱海流域乡镇,解决面源污染问题是抓好洱海保护和治理的关键措施之一。洱源县委、县政府站在战略高度,创新思路、着眼长远、把洱海保护治理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有机结合,以群众对安全、优质的绿色生态食品的急需为契机,统筹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在全县创建3.5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计划辐射带动洱海源头10万亩绿色水稻生产,走绿色发展之路,促进洱源生态农业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最终实现洱海保护、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安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总目标。 在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过程中,洱源县坚持政府推动、做强龙头,集中连片、规模发展,与绿色食品认证对接,多元化投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洱海保护治理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行绿色水稻标准化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加快发展,将洱源建成云南省知名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同时最大程度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和提升入洱海河流水质。 通过调研考察,结合实际,组织以洱源县玉食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洱源明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绿色食品原料(水稻)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农业,收购价在当地当年市场价格基础上上浮15%。2014年,在右所镇团结村、中所村、右所村实施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10031亩;2015年拓展建设21543亩,范围涉及邓川镇新州村、旧州村,三营镇士登村,右所镇除永安村委会外全覆盖;2016年拓展建设3586亩,右所镇、邓川镇全覆盖。三年时间逐步推进,到2016年累计成功创建3.516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3.516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17个村委会,主要实施范围为洱源县境内入洱海主要河流新老永安江、罗时江、弥苴河流域。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洱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成立领导组,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县农业局成立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小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基地建设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各乡镇也相继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下发《洱源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洱源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生产管理措施》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了创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