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站讯 近日,海南省政府六届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海南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科技厅副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导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并向省政府提出建议;研究协调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信息沟通、涉外知识产权等重要事项;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外事侨务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体厅(版权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行、省国资委、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商标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法制办、省贸促会等26个部门组成,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设立,将整合优化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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