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1252”质检党建新引擎 > 正文

省质检院“四个形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6-09-18 18:15: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围绕省质监局施文书记在局里举行“七一”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总结讲话精神,省质检院结合质检机构特点,叫响“做好人、做好质检人、做合格的党员”的口号,要求全体质检党员干部要具备“四个形象”,即:阳光正气形象、技术权威形象、公正廉洁形象和超值服务形象,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阳光正气形象。要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要有勇于直面困难的不屈精神,要以阳光心态待人处事,要以正能量影响别人。二是技术权威形象。要有严谨科学的技术态度,有孜孜不倦的学习状态,有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有勇登顶峰的专业追求。三是公正廉洁形象。思想纯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负责,勇于担当,不贪不占,不碰红线,坚守底线,做合格质检人。四是超值服务形象。沟通交流专业,流程设置专业,解决问题专业,检验报告专业,解决问题专业,信息传播专业。能够在客户预期接待客户,能够超客户预期解决客户问题。

通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机,号召全院党员干部多读好书,多做个人修养气质内涵上的修炼,真正使自己具备“四个形象”,成为新时代质检楷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