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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蓝色生态文明建设

2016-08-31 10:45:32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邢晓宇我来说两句

201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超前的胆识、更加有效的方法,扎实开展海洋与渔业普法工作,我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和普遍遵行,各类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海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我省推进蓝色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海洋与渔业蓬勃发展以及海区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3年,我厅推进海洋与渔业依法行政工作做法被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分别在国务院法制信息网和福建省法制信息网刊登;2014年,我厅耿来强同志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被省依法治省办表彰为“2009-2013年依法治省先进个人”;2016年,我厅政策法规处被国家海洋局授予“六五”普法先进集体,我厅耿来强同志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办授予“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注重普法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2011年以来共举办法制讲座10期。2015年委托厦大法学院举办了两期“法治海洋”建设培训班。落实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示,或者举行听证会,直接了解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建立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基础上。2011年以来,依法组织举行的海洋听证会300多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1年以来,共组织30场以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1000多名工作人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重点抓好“清权确权、量权限权、简权分权、亮权督权、管权制权”等环节,依法明确了3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2012年确定了334项行政职权,并编写职权目录,规范职权名称,明确职权的法律依据,同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按照工作职责对职权进行了分解,并将职权落实到岗到人,确定岗位职责,明确行政执法责任。2013年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明确责任事项286项,授权自贸区13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数十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厅行政服务中心,56项公共服务事项以“线上线下”入驻方式进驻新版的网上办事大厅。

——不断完善海洋与渔业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2011年以来,修订了《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等5部法规;并对8部涉渔涉海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积极争取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支持,将《福建省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等10部法规、规章列入立法计划。完善配套制度。为增强国家和省陆续出台的海洋法律、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确保法制统一,及时、主动健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制度。2011年以来,共组织制定了海域资源市场化配套制度、《福建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福建省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办法》等近100项配套制度。

——创新工作方式。借智借力,加强与高校院所交流合作。与中央党校开展战略合作,委托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开展“发展海洋保险,建设海洋强国”课题研究,为国家海洋战略提供前沿分析、战略研究和信息支持,促进海洋保险事业创新发展,力求为海洋经济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与厦门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推进海洋法学理论研究与海洋行政管理的紧密结合和实践创新,在全国首次提出蓝色文明法治保障并委托厦大法学院开展课题研究。委托海洋三所开展了海洋生态补偿管理立法研究。加强与法院的良性互动。与厦门海事法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与东山海事法庭、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与福安海事法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祥芝中心渔港、晋江深沪中心渔港、三沙中心渔港设立调解室。加强专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重大海洋决策和执法事务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事项等,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聘请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法律顾问单位。同时,我厅还收集、整理最新涉海涉渔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书作为普法教材;编写“服务指南”等便民手册和权力运行工作手册;开辟网站“政策法规解读”和“在线访谈”等专栏,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执法水平,努力使我省海洋执法做到依法、严格、文明、到位。按照《行政执法督察暂行规定》,一方面加强对督查队伍的培训,2011年以来共培训督察员200多人,其中有10人取得国家海洋局颁发督察证;另一方面严格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层级督导、本级督察。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认真分析。通过统计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听证监督,在项目用海报批前,做好各种利益的平衡和矛盾的化解工作,杜绝问题项目上马。此外,我厅还积极配合人大监督。2012年和2015年,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配合农业与农村工委分别开展海域和海岸带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检查,广泛听取用海业主、政府部门、市县人大代表等意见和建议,并在线参加了人大代表专题询问。通过调研检查和专题询问,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管理对策,推动海域和海岸带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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