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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公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首批清单

2016-07-01 18:07:59来源:金羊网责任编辑:江超我来说两句

38个事项“一窗式”受理

金羊网讯 记者刘云,通讯员赖伟敏报道:作为广东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区之一,广州开发区今年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的原则,首先针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和仓储项目(含使用工业用地的科研类项目,不含涉及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近日,首批交由区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38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正式公布。

据悉,该38个事项已全部纳入开发区政务服务“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凡有需要办理上述事项的,可前往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本目录清单公布前,已经受理的事项,由原审批部门继续办理。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开发区企业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政府职能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增创区域经济新活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单位遵循审管相对分离、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确保集中审批事项顺利移交,确保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全流程优化再造,确保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实现广州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广州开发区将加快集中审批事项由“物理整合”向全链条、全方位的“化学反应”转变。改革后,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审批局“一门受理”、“全流程服务”、申请材料“一套多用”、多事项“并联审批”,企业从取得土地到动工建设的审批时限由110个工作日缩减为60个工作日,企业报批所需材料减少近半。

广州开发区一家科技企业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为企业节省了人力成本,更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以前同一份材料在不同部门之间走流程,需要重复递交多次,不合要求还要打回重新准备,现在只需要按要求一次过提交材料到一个部门审核,方便快捷了很多,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了主动。

事项清单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 、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6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7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8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9 、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

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2、 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审批

13、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审批

14、 临时占用绿地审批

15、 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敷设管线等审批

16、 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审批

17、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18、 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19、调整用水计划审批

20、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2、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2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

2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

27、 项目用地附属绿化设计备案

28、 项目用地附属绿化竣工备案

29、 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经理备案

30、 建设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31、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

32、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货物及服务类)

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34、 接驳市政管网核准

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

36、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37、 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文件收案

38、 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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