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事故12人渎职被立案
2016-01-20 08:57:09来源:北青网责任编辑:郑皓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对深圳光明新区2015年“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所涉12名渎职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发生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深圳滑坡事故现场指挥部2016年1月6日通报:自事故发生以来,接报核实的失联人员总数77人,事故现场已发现58名遇难者。 深圳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2015年“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事故调查,成立由最高检、广东省检察院和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60余名干警组成的检察调查专案组,制定周密调查方案,全面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据介绍,现已查明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查违办、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等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责任。 截至目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邓志雄、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科挺、原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副主任朱武跃、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测总站工程师郑存辉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专案组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密切与国务院调查组协调配合,不断强化侦查措施,严查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并深挖贿赂等犯罪。目前侦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另据北青报记者了解,2015年12月31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11人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其他在逃嫌犯。今年1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江西省新干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江西省新干县人大代表、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如批准逮捕。 据此前报道,发生事故的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是深圳市光明新区2013年7月在网上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中标单位为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绿威物业)。2013年7月23日,深圳绿威物业与深圳益相龙签订“合作协议”,将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项目转让给了深圳益相龙,深圳绿威物业则一次性收取75万元的“合作管理费”。 2016年1月15日,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全国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龙仁福、王明辉、林希孝。目前,嫌疑人林希孝已投案自首。 (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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