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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警方公布4类诈骗案件 加"董事长"微信员工被骗500万

2016-01-19 10:23:46程明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王超我来说两句

通过QQ微信诈骗

案例:

去年5月18日13时许,陈某妹收到“董事长”添加微信好友的请求。因为头像显示是自己所在公司的董事长何某,陈某妹毫不犹豫地添加该人为好友。之后,“董事长”通过微信告知陈某妹,此时正要参加一个新的招标项目,需要缴纳49万元保证金,并发了一个开户人为汪某的农业银行账号给陈某妹。当日13时33分,陈某妹将49万元转入汪某账户。对方又要求陈某妹再汇51万元保证金,陈某妹照办了。此后,对方又以要交项目款等为由,分两次要求陈某妹转账400万元。陈某妹均按“老板”指示转账,当天累计转账500万元。之后,陈某妹感觉不对,打电话向老板核实情况,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接警后,福州警方联合金融部门及时采取封锁涉案诈骗账户的网银转账功能、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暂时冻结止付等措施,追回赃款近360万元,现已返还陈某妹。

主要手段:

犯罪分子通过计算机木马病毒盗用公司财务人员的QQ、微信等互联网社交工具账号,删除账号内的公司负责人头像后,又用与该负责人相同的头像、网名等资料重新添加财务人员为好友,达到以假乱真、冒充老板的目的。之后,犯罪分子利用虚假的公司老板QQ、微信要求公司财务人员汇款。犯罪分子还会利用网络工具截取事主与好友的聊天视频,后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冒充事主的好友以急需用钱为由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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