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 正文

芗城区一居民捡到带有密码的银行卡 心生贪念盗走两万八

2016-01-12 11:20:01 郭钦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捡到银行卡盗走两万八

  东南网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郑乐和)一张银行卡,掉在地板上,巧合的是,银行卡的密码,正好写在背面,取款还是不取款?漳州芗城区居民杨某做出了错误的选择,1月10日,他被芗城公安分局抓获。

  2个月前,那道选择题摆到杨某的面前。2015年11月6日中午,芗城区冠城国际某银行门口,那道选择题以一张银行卡的方式出现——走在路上的杨某,忽然看到地板上有一张银行卡。

  捡起卡,背面有6个数字,是不是银行卡密码?杨某把卡插进ATM,一试,果然是密码。证实数字是密码后,杨某心生贪念,不仅从卡里盗取了1.8万元现金,还转账了1万元。

  12时15分,银行卡的主人,市民吴女士的手机收到短信取款提醒,银行卡被盗走2.8万元。吴女士报警,向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映。事发前,她从芗城区冠城国际的自家店面往家里走,银行卡可能掉在路上。

  根据银行卡的取款信息,刑侦民警到银行调取监控,发现了杨某的身影。随后,民警调取大量城市监控循线追踪男子的落脚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杨某。1月10日,民警经过蹲守,在东岳新村附近将嫌疑人杨某抓获。经查,杨某今年42岁,芗城区人,他被抓的地点,离事发的银行门口仅1.1公里。

  目前,因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杨某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取走他人储蓄卡里的钱,为什么不是涉嫌盗窃罪,而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呢?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勇龙解释,根据此前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信用卡的概念被予以扩展,普通的储蓄卡也被归入信用卡诈骗罪的适用范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