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正文

吸入浓烟应迅速抢救

2015-12-28 09:05:45来源:39健康网责任编辑:郑皓我来说两句

建筑物起火,为浓烟所困而窒息者,应尽快抢救出来。抢救者在进入火场前必须告知第三者,否则本身也有危险。

在鼻、口周围绑上一条毛贴或厚布(最好是湿的),以保护自己。通过火场须尽量俯屈身体,自己通过时推开的门窗随手关上,以防止火势蔓延。

吸人烟雾会刺激咽喉突然痉挛,以致气管收窄。因此,在浓烟密布的房间内的人多会不省人事、呼吸停止。

椅和沙发内多有泡沫塑料,燃烧时会产生毒烟,两分钟内即可致人于死。

抢救方法

·拖曳伤者离开现场。

·离开现场后,如果伤者不省人事但呼吸仍正常,可置其身体成复原卧式。

·若伤者停止呼吸或呼吸困难,应尽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找人打电话召救护车。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