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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妇集资诈骗6千万被判无期 用于自己和情人挥霍

2015-12-23 10:08:33 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高回报率为诱饵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共计6222.7625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她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据有关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平潭、福清等地的非法集资案件正呈不断上升趋势。虽然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大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犯罪分子要么资金链断裂,早已资不抵债,加之被害人众多,即使扣押到财产也无法抵偿损失;要么将财产挥霍一空,大部分资金消耗在偿还借款和利息中,追赃难度极大,追回资金概率小。

为避免资金损失,市民朋友在借钱时要尽量详细了解对方的信用和经济状况,不要投资非正规渠道的经营项目。对投资的产业要有所知悉,保持警惕,不参加民间组织的“会”“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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