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奖励”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开始接受申报
2015-08-26 15:39:19来源:中小企业在线责任编辑:肖月青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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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讯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一年评定一次,每次名额不超过5个,奖励金额200万元。获得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经申请还可以直接转成厦门市质量奖,由厦门市政府奖励100万元。我市部分区级政府还有相应配套奖励。 目前我市已获得省奖的企业有厦门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概要: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09年,以福建省政府名义颁发奖项,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作为评审标准,用以表彰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优秀企业。 “六大”条件要符合 1.企业申报主体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主导产品质量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近三年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其出口的主导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连续三年合格,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3.各项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4.经济效益指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发展趋势良好。 5.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保事故。 6.依法纳税,近三年以来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申报方式 你若符合,可登陆厦门中小在线(www.xmsme.gov.cn),查看“公告通知”中的“省质评办: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五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下载《2015年度(第五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或者你也可以直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下载,并如实填写,于2015年8月5日前提交至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联系人:廖博超 联系电话:2699884 传真:2699848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605室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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