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利肉燕诉李府活鱼侵害商标权 法院调解不成功
2015-05-19 16:22:3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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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同利肉燕老铺诉李府活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一案,同利肉燕老铺方提出愿在同利商标权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与对方调解,李府活鱼火锅店不同意。 法院调解不成功,福州市中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新闻回顾: 同利肉燕告李府活鱼火锅侵权 双方同意庭后调解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 鼓楼区同利肉燕老铺(以下简称“同利老铺”)认为自己的商标权被李府活鱼火锅店(以下简称“李府火锅店”)侵害,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4日,福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官方微博及网站上全程直播了庭审全过程。 同利老铺发起 “打假官司” 原告同利老铺诉称:该店成立于清朝光绪二年,距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店面取名“同利”,所生产的肉燕就叫“同利肉燕”。其于2002年4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同利及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0类“肉燕(福州馄饨)、燕皮(福州馄饨皮)、春卷”等商品上。数年来,同利肉燕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宣传,获得“中国放心食品信誉品牌”、“中国名小吃”、“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众多荣誉,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在国内外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达到驰名的程度。 李府火锅店未经同利老铺许可,在其从事的火锅店招牌上,使用了与同利老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同利”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不仅给同利老铺造成经济损失,也极大损害了原告企业的声誉及“同利”商标的声誉。 为此,同利老铺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认定原告“同利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准予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保护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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