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
2015-04-09 16:15:26来源:宁德晚报责任编辑:康金山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逃避还款,各地“老赖”们千方百计、各出奇招拒绝执行,有人强占房产,有人转移财产,种种行径致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书”。近日,周宁、福鼎两地法院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威慑“老赖”执行义务。 “老赖”强占房产 连累母亲被拘留 据了解,此前周宁县一夫妻林某雨、林某贵向李某英借款人民币300万元,但借款到期后两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还将位于周宁县狮城镇西环路某房屋无偿赠给母亲杨某。后经原告向周宁法院起诉,该院撤销赠与合同,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 周宁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林某雨、林某贵家中,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态度恶劣,并明知其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经允许将房产出租。后周宁法院到场送达拍卖裁定书,当时第三人杨某未在该房屋居住,但在该院贴出强制迁出公告后,杨某即安排其女儿、孙子、孙女等亲属到该房屋居住,并撕毁拍卖及强制迁出公告,以死威胁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3月28日,周宁依法对第三人杨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老“赖” 法院强制执行显威慑 无独有偶,福鼎一对夫妇林某、郑某向友人借款50万元后也未按约定还款,朋友诉至法院后,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两被告仍多次拖延还款,法院随后依法查封两被告位于桐城街道下龙山的房屋。其间,原被告曾商定变卖房屋以还款,但被告又反悔,并在法院通知其腾房后仍居住在涉案房产中拒不腾房。为此,3月24日,福鼎法院组织干警到达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房,该房产将依法进入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被执行人让其父母或家中其他老人搬入被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内,强行阻扰法院对该房产执行的情况屡见不鲜,“老赖”们试图以“老人健康”“社会稳定”“上访”等博弈法院执行行为。但对于故意“欠债不还”的行为,法院也将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经多次劝说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扰法院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及相关人,法院依法对其予以拘留、罚款,让“老赖”不能“赖”,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记者 夏岩缘) |
相关阅读:
- [ 04-09]兴业银行莆田分行:诚信经营 立业之本
- [ 04-07]招工讲诚信 用工不用愁
- [ 04-07]长乐市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纳入诚信体系
- [ 04-06]“诚信”成为福州企业吸引外来人才的金字招牌
- [ 04-03]新华获“全国质量诚信品牌优秀示范企业”称号
- [ 04-03]福清2014年度诚信用工企业评出 14家企业上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