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2015-03-26 08:57:19来源:厦门市安监局责任编辑:郑皓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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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厦府办﹝2015﹞15号),明确“将原市卫生局承担的有关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对市卫计委与市安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作了界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审批与监管、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职业卫生任务,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以及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放射卫生任务”。 二是加快划转进度。厦门市安监局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筹备处,指定专人负责,3月底前完成与卫计委交接工作;各区在6月底前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到位,开始履职。目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工作,由市安监局先行代为受理,待各区和管委会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后,将按照法律规定下放由各区安监局受理。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卫计委提供的三个企业名录数据库,根据属地原则进行任务分解,推动各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制作职业卫生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流程图和申请书,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审批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投标具备资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险因素监测评价工作。 四是提高监管水平。汇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手册》,收录14部相关法规法规、23份通用规范,以及安全检查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等内容,印制200册下发至各区安监局、镇(街)安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专栏,设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和相关标准,共享专业资料及工作资源,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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