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5-03-16 10:55:23来源:福建省消委会责任编辑:林诚悦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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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宣传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成效,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者维权社会共治机制,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为指导思想,由省、福州市共同主办。由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药监局、物价局、司法厅、住建厅、卫计委、人行、通信管理局、保监局、知识产权局、省消委会等及福州市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的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于2015年3月15日在福州的福建会堂举行。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贯穿整个活动内容。会议内容为: (一)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综述。以电视专题片形式回顾2014年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药监局、人行、保监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新《消法》、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和亮点。 (二)省消委会会长致词。由省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叶木凯作“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3·15致词。 (三)权威发布。由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持发布。相关厅局发布2014年、2015年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的相关统计数据。 (四)为消费教育基地授牌。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是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多年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夯实消费教育基础,推进消费教育工作,倡导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省消委会拟在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设立消费教育基地。省消委会将根据社会消费热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学者到教育基地作演讲、开讲座,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传授商品知识,引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会上,由参会省领导为消费教育基地授牌,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领导出席活动并接牌。 (五)成立省消委会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美容美发行业发展成为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但由于该行业专业性较强,消费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给消费者造成终生伤害,也影响着该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为加强该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拟成立“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为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的发展、调解消费纠纷提供专家意见。会上,由参会领导为专业委员会授牌,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蔡建鹰教授接牌。 (六)为“福建省消委会电力投诉监督站”授牌。为加强和规范电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省消委会秘书处携手国网福建电力公司,成立“福建省消委会电力投诉监督站”,统一受理调解全省消费者在电力消费中,对电力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咨询和建议,提升电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请参会领导为电力投诉监督站授牌。 (七)大型电商诚信承诺。电子商务以其便捷、实惠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为展示工商部门扶持我省电商发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效,拟在活动现场组织部分诚信电商作诚信承诺,以提升诚信电商社会知名度。 1.宣传介绍我省工商部门在创新电商监管,扶持电商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电商作诚信承诺。组织全省具有代表性的电商企业依据《消法》作诚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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