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315消费维权> 消费警示 > 正文

天津消费警示:购买保健食品小心五大陷阱

2015-03-09 11:03:01 王梓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5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

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5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

“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有治疗功效。一些广告声称可“根治”某种疾病、“药到病除”,或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消费者。

“健康讲座”是幌子。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专家、教授在现场进行讲座,顺便兜售保健品。

“免费活动”造假象。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免费试用”、“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的假象,给老年人“洗脑”。

“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购买产品治疗。《中国质量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