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正月十五的临近,不少市民喜欢燃放孔明灯祈福许愿。西铁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勿在铁路沿线放风筝、气球或燃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影响列车通行安全的个人将可能被处以两千元以内的罚款。(3月1日 《西安日报》) 元宵佳节将至,又值春光明媚,万物复苏。燃灯祈愿、放风筝等各种活动很活跃地开展起来。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因此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就令人悲痛惋惜了。据上述报道称,不久前因风筝、气球悬挂接触网致多趟列车晚点引发关注,这不得不令人担忧。也难怪铁路部门向社会发出呼吁。 1986年,因火箭推进器上一个O形环失效,导致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1987年因割灌机引燃几滴汽油,导致我国大兴安岭特大火灾。这些因为一点小事而引发大事故的例子可谓不一而足。而笔者认为,此次南昌铁路局呼吁社会对行车安全的重视,也算得上“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了。 我国铁路发展到现在,电气化的覆盖已经有着极大的规模。对于列车而言,接触网的正常运作列车是安全快速的保障,而突遭“横祸”导致故障是对列车安全的极大威胁。无论是人、畜还是风筝等漂浮物进入护栏网内的“危险区”,都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如何规避这些隐患便是铁路部门亟待解决的“重中之重”了。 从明确责任这一层面上讲,保障铁路所属区域的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是铁路部门分内之事。铁路部门对加强监管,线路巡查等日常工作当丝毫不得懈怠。一旦出现事故,受损害的就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而受责罚的也必然是铁路部门。这种“双输”的局面让人无法接受,因此铁路部门必须要晓其之厉害,防患于未然。 而从社会责任层面来说,培养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尽力配合的责任态度,应是整个社会的一项义务。很多人在沉浸欢乐中往往就会忽视自身安全。即便是无意而为之,对自身没有影响,也可能给他人带来不便甚至是伤害。因而心情再好,也不要在铁路沿线热闹,风筝放得再远,也要牢牢掌控维护安全的“生命线”。 总而言之,维护社会生命财产安全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责任,全社会应该组织联合起来,形成阻止隐患和危险的壁垒。这样才能在杜绝“小事情引发大事故”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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