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稽查局:上税收“黑名单”禁乘飞机高铁
2015-03-06 10:21:38来源:海峡导报责任编辑:康金山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专家解读 联合惩戒措施多、力度大、影响广 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副教授李刚认为,此次联合惩戒涉及的措施多、力度大、影响范围广,能对税收违法行为产生严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李刚分析,这18项联合惩戒措施,几乎包括了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提出的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又适用于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所有惩戒措施,可以实现对所有违法当事人的全面惩戒。 同时,联合惩戒涉及到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任职资格、行政许可、政府采购、高消费、融资信贷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限制。可以有效避免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金蝉脱壳”、卷土重来,也将使税收违法者付出应有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对此,厦门国税部门也透露,今年4月30日前,该局将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下一步,厦门国税局将围绕推进联合惩戒措施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制定厦门本地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促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增强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黄小璇 肖雨) |
相关阅读:
- [ 03-05]“于艳茹悲剧”背后的诚信危机
- [ 03-04]浙江一男子生活拮据 未还欠款15年后主动还钱显诚信
- [ 03-03]清除婚恋网站“蛀虫” 营造诚信上网之风
- [ 03-03]长乐举办群众文体活动宣传诚信文化
- [ 03-02]诚信贷再树行业标杆 推荐投资立奖现金100元!
- [ 03-02]“质量诚信 畅享消费”2015年“3.15”专题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