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315消费维权>维权案例> 正文

定金拿到手房东玩失踪 房子被二次抵押房东被起诉

2015-02-26 15:16:58袁舒琪来源:厦门日报责任编辑:林诚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介>>

承诺退还所有中介费用

为此,记者联系了当时介绍房屋的中介人、麦田房产厦门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林经理。林经理告诉记者,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中介方面也查过颜女士的房屋,除了事先声明的银行抵押贷款外,没发现其它问题。后来,邱先生反映问题后,他们再次核实才发现房东确实刻意隐瞒了部分实情。

“对于邱先生的损失,我们很抱歉。我们承诺退还所有中介费用,并一直在跟邱先生调解,希望把损失降到最低。”林经理说。

律师说法

房东夫妇

疑涉嫌诈骗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指出,若真如邱先生所说,房东夫妇是在明知无能力完成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多次隐瞒实情,最后携款跑路,那么他们可能已涉嫌合同诈骗,要负刑事责任。中介公司如果刻意隐瞒房屋状况,也要为此担责。

(记者 袁舒琪 实习生 翁瑜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