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男子产销"毒豆芽" 39万斤 曾流入福州市场
2015-01-07 09:29:3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康金山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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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毒豆芽金额约30万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在现场查获的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经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现场查获的豆芽价值人民币3836元。 范某账本记载的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范某销售的豆芽约39万斤,销售金额共计约30万元。 范某及其辩护人辩称,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是安全无害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范某主观上没有添加违禁物质的故意。 福州中院认为,范某在生产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添加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成分,生产、销售金额共计约3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后,该院终审维持了仓山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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