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失信也要惩戒
2015-01-07 08:59:16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比如,在行动范围方面,当事人会面临被阻止出境;在消费方面,当事人被禁止坐飞机、动车和列车软卧等部分高消费行为。 近年来,“黑名单”是行之有效的一项监管措施,如“质量失信黑名单”、“药品安全黑名单”等。但笔者觉得,社会信用惩戒机制不应该只对企业和百姓。对多次失信于民的地方政府、造谣传谣的公众人物,乱收费的银行和公用事业单位,更要加强监督。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的官员,也要为其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缺失成了普遍现象,相关部门难辞其咎。一方面是执法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尸位素餐、丧失职守,导致失信行为增多;另一方面是某些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朝令夕改,难以取信于民。还有一些官员习惯用谎言来掩饰自己的失职渎职和营私舞弊行为,使政府的公信力一再受到重创。 要重建社会诚信,官员应带头取信于民,严格依法施政。否则,也应该列入“黑名单”,受到失信惩戒。 |
相关阅读:
- [ 01-07]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 [ 01-06]高调对“圈子腐败”说不顺民意
- [ 01-06]“一把手”成腐败重灾区缘于监管“悬空”
- [ 01-06]解放日报:“影子腐败”不可小觑
- [ 01-06]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综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