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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芬:35年“老”法官:只对法律负责

2014-11-25 07:16:0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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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负责,就要拒办任何“金钱”案”

“这2000元你一定要拿走!”张庭芬义正言辞地说道。某律师摄于威严,乖乖地将钱收入腰包。从此,这位律师对她敬重有加。

这件事到现在张庭芬还记忆犹新。原来,在审理黄某某诉柯某某合伙纠纷一案时。黄某某费尽心思,打探到张庭芬的家中,并上送红包,想让她在案件审理时偏向他。张庭芬不仅当面拒绝红包,且并对他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事隔不久,黄某某知悉张庭芬的一位亲人去世,就让他的代理律师送2000元,声称按照泉州习俗送“金银钱”的。张庭芬叫律师把钱拿走,但该律师刚开始不肯,“这钱是当事人的,又不是我的。”

“你一定要拿走,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张庭芬义正言辞地说道。该律师摄于威严,把钱拿走退给黄某某。

经审理,张庭芬依法判决黄某某败诉。黄某某挥动拳头威胁说,“你今后不要在我面前出现,否则有你的好看”。面对气势汹汹的黄某某,张庭芬不但不畏惧,还对黄某某晓之以理,耐心地告诉他败诉的原因。后来黄某某被感动了,才说出心里话,“我以前因与被告关系不错,平时都不记账,才造成打官司吃了没证据的亏,今后一定要接受教训”。

张庭芬说,她的父母是老法官,从小,父母就教育她“要说老实话、要做老实人”。在她从事法官审判工作后,更是将父母的话铭记于心,几十年如一日,她说,对法律负责,就是要在执法办案中,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坚决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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