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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审理景点开发诈骗案

2014-07-25 08:59:0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康金山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4日讯(吴柳滔 陈佰炎 刘雯) 近日,武夷山市法院对武夷山首例景点开发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某于2009年5月至2013年1月,先后骗取20多名被害人270多万元,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2年,施某、林某与武夷山市武夷街道溪洲村委会、武夷山市溪洲自然风景区休闲娱乐中心签订协议书,开发溪洲部分山地、河流等自然资源为“水上乐园”等游乐项目。后来,施某因缺乏后续资金,于2003年12月将项目转让给南平政大大酒店有限公司。

虽然景点开发权已经转让,施某伪造武夷山市旅游工作委员等部门的行政批文,拿着转让前留下的各类复印件,到处招摇撞骗,签订虚假的工程承包合同,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图纸押金的方式,骗取巨额财物。4年间,他以资金没到位、工程未验收等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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